不論持哪一類簽證來到美國,期間有些人會經歷身分轉換,對外國人來說,有些文件是不能丟的....
- 護照
這是唯一在美國出示的身份證件也是出入關的重要旅行文件。從一開始考駕照、銀行開戶都需要透過護照認證我們,甚至遇到檢查身分也是唯一可證明自己是合法入境與居留的官方文件。除了要妥善保管護照也要多加留意到期日,一旦護照過期即表失效,是無法申請簽證、無法轉換身份、更別說與移民局有所接觸。
- I-94
這是一張小白卡,在搭機抵達美國的飛行途中航空公司會發放的入境卡,當然你必須填寫相關資料。入境的時候美國移民官會在小白卡上面蓋上入境日期以及獲准居留的期限,也就是說當你持有這張小白卡就表示是通過合法途徑入境美國,將來在申請轉換身份同時绝對需要這張小白卡證明自己的合法性。所以說,小白卡的作用除了證明合法入境,還要證明沒有非法居留,有以上兩項條件才具備在美國可以直接轉換其他身分。假如將I-94小白卡弄丟,可到移民局請求補發,補發時間約三個月,手續費約美金320元左右!
- OPT
是留學生畢業之後取得Optional Practical Trng 簡稱OPT的一年實習工作證明。若是提出職業移民申請到最後送 i485案件時,就需要這項資料。
- I-20 / H-1 或其他批准信
I-20是由學校發出的文件,留學生也是透過 I-20才能提出 F1學生簽證,若是提出職業移民申請也會需要這項資料。
H1 和其他批准信,是移民局對申請者做出的最後決定而產生的文件,也是在美國最不應該丟的文件。例如:提出 H1申請後接獲批准,批准信上就會有詳細載明,允許申請人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與居留的期限。這時候先前的 i94小白卡上的居留期限就此失效,改以該批准信的內容為合法可工作、居留與為特定雇主工作的官方文件!又例如:提出 i485的申請,一旦批准信下來就表示申請人可獲得綠卡。可想而知,批准信正本必須小心保管存放。
- 稅單 / W2 Form
如果你有計畫性移民,誠實、按時的納稅是成為美國居民 ( 綠卡申請 ) 關鍵條件。要不,國會正在爭辯的非法移民大赦與否議題,很多關鍵點放在非法移民在非法期間是否有按時繳稅給美國政府!
所以歷年的稅單和 W2 Form都必須妥善保存,以方便移民局的抽檢。
- 送件申請的案件收據
只要是向移民局遞交任何申請案件,绝對會收到移民局發出的收據,即表示送審的案件已經收件了。收據上會記載案件申請種類、申請人大名、規費金額與收據號碼 ( 等同案件查詢碼 )。日後需要做查詢案件,就必須提出收據號碼。值得注意的,如果是申請 H1b轉換新雇主申請,只要拿到移民局的收據即可開始新雇主工作,而不須等到整個批准信下來!
- 出生證明
在職業移民案件,出生證明是在遞交I-485申請時必要的身份文件之一。
出生證明必須回到自己出生的醫院開立,假如醫院已經關閉歇業,就必須回到出生時報戶口的戶政事務所申請。工本費新台幣20元,此外出生證明必須是英文版本,如果只拿到中文版本的出生證明就必須透過翻譯社 ( 非個人 ) 翻譯。接著,英文版出生證明還需要經過法院或公證人公證方為有效力之官方文件。
- 結婚證書
只要是需要幫配偶辦理延期、轉換、調整身份 ( H4 / I485),都需要靠一張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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